近年来,我县全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,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。但由于我县区位和经济发展劣势、人才政策环境与体制机制不健全、各地引才竞争激烈等因素,人才引不进、留不住、盘不活、用不上的问题突出。
6.实施人才重点培养计划。
实施优秀年轻干部素质提升“领航计划”,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档案,落实青年干部导师“传帮带”和谈心交流制度,加强优秀年轻干部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,做到竞争择优、优进绌退。
7.鼓励人才专业能力提升。
对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攻读国民教育系列的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的,学习期间薪级工资和生活补贴待遇不变(企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),取得学历学位后,须与原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,一次性给予1—2万元奖励。对在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与工作相应的技师、高级技师的,一次性分别给予0.5万元、1万元补贴。支持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合作,开办企业员工学历技能双提升班,由企业承担全部或部分学费,对企业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大专或高级技工以上毕业证的,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500元/人补贴。
8.建立科研团队奖励制度。
支持和鼓励名师、名医、名匠建立工作室(坊),采取“1+N”师带徒的方式,组建科研和创作团队,培养一批本土优秀骨干人才和团队,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,根据工作室(坊)发挥作用情况,给予每个工作室1-2万元资金扶持;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,给予2-5万元经费资助。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中心(实验室)等创新载体,对新建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企业研发机构,分别给予5-10万元经费支持。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,符合条件的可“先设站、后挂牌”,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,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资助。
9.深化专业技术职称改革。
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依据,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,推动专业技术职务“能上能下”,积极向上级争取中高级职称聘任岗位职数的比例。落实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有关职称评审的精神,对入选国家级、省级人才培养工程的人选,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,可直接评聘高一级职称;对科技创新成效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党委、政府或省级工作部门表彰或记功以上奖励的,可提前一年申报(报考)高一级职称(资格),其中获得省(部)级以上表彰奖励的,可不受学历、资历等条件限制,免除专业实践能力考试、答辩要求,直接审定高一级职称(“以考代评”的职称除外);对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,在论文、外语、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不作硬性要求,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、教案、病历、解决技术难题、工程项目方案、专利成果、创业效益等替代;对工作优秀满25年且符合高一级职称评审条件的,因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,可采取先县聘的方式,在职期间享受待遇,破解职称职务评定“天花板”问题。
10.加大铜鼓在外人才回流。
坚持实施人才“归巢计划”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和面向县外公开选调的方式,对有意愿返乡工作的在外体制内人才,按照“同级对口”原则在编制限额内办理调动手续。探索推行“团圆计划”,分批解决跨县工作干部夫妻分居问题,优先解决表现优秀的乡镇干部。采取“财政投入+社会捐赠”的模式,设立“建铜育才”基金,鼓励铜鼓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工作,对铜鼓籍有意向报考农村定向培养医学生、免费师范生的二本以上院校的高三优秀毕业生,可采取事先签订定向培养协议,毕业到岗后分别给予本科毕业生2万元、研究生毕业生3万元助学补贴;对发生违约的,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规定,应退还发放的助学补贴,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。
11.设立人才专项事业编制。
围绕激发企业动力,吸纳和留住博士到铜鼓工作,探索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,帮助国企平台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引才聚才。对企业引进的博士,表现优秀且本人有意向今后留任铜鼓工作的,由其本人提出申请,商引进企业同意后,向县委人才办报送书面报告,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,办理相关入编挂职手续,挂编期限一般为3年。期间仍享受企业有关福利待遇,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、绩效及奖金福利等待遇,仅保留事业单位人事和编制关系。期满后选择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,工作关系与企业脱钩,按正常事业编制人员管理,享受相关福利待遇;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,不再保留事业单位人事和编制关系。
12.激励引进高精尖缺人才。
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为我县企业引进所需求的国家级一类、二类高精尖缺人才,且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,经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同意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方式,分别按其引才成本的20%给予相应补贴,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对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,省级建站给予每站50万元的经费补助,市级建站给予每站20万元的经费补助。
13.创新招才引智合作机制。
整合全县人才工作相关职能,成立铜鼓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,为高层次人才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。支持创设新型招才引智联络站,引入知名猎头机构,拓宽高端人才寻访渠道,视引才成果给予一定奖励。鼓励在高校和商会建立“招才引智”工作站,每年给予工作站工作经费2-5万元,并为成功刚性或柔性引荐相当层次的优秀人才和团队的,给予一定补助。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高端人才合作,邀请各类领军人才、专家学者、名人大咖来铜鼓研学康养、交流考察、举办学术论坛、提供政策咨询。鼓励省内外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在铜鼓设立实习和研学基地,建立长期的校地人才交流、产学研对接等方面合作。